「中共桃江党史」开展农村整风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一、农村整风整社运动
在开展整风反右运动的同时,全县农村开展了整风整社运动。1957年9月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在发动机关整风运动的同时部署农村整风整社运动,组织农民开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大辩论。会议决定,从10月到次年3月,全县农村整风整社分三批进行。全县637个社,第一批铺开7个社,从10月6日开始,12月中旬结束;第二批铺开279个社,这批是三类社或二类社中问题比较多的社,被列为重点,从11月中旬开始到1958年2月中旬结束;第三批351个社,这批是问题较少的社,从1958年1月中旬开始,到3月中旬结束。根据各批的情况,县委分别派出三批干部组成工作组入社指导整风整社,第一批63人,第二批800多人,第三批500多人。
整风整社运动大都分四步进行。第一步,在抓生产的同时,全面开展大鸣大放。第一批整风整社工作组入社后,从抓冬季生产入手,大力宣传《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和整风整社的目的、意义。同时,发动干部群众鸣放。开始,干部群众都存在很多顾虑,不敢鸣放。有的干部怕鸣“乱”了,不好收场,今后工作难搞,怕“鸣”到自己头上惹火烧身,怕打成右派。群众怕打击报复,怕戴资本主义的帽子,怕斗争,怕提了干部和政府的意见,以后“受卡”。为了解决这些思想认识问题,工作组召开一系列会议做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培训运动骨干,挨家挨户动员发动,向群众反复讲清开展大鸣大放整风整社是为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与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根本不同。在运动中不打不骂不斗,不乱戴帽子。同时,社队干部向群众虚心诚恳地表明态度,对群众鸣放的意见不追问、不批驳、不报复。这样,群众才消除疑虑,运动得以推开。为了不影响白天生产,鸣放一般安排在晚上进行,以生产队为单位,召开社员会、妇女会,辅之以屋场会、家庭会、田间鸣放等形式。设立鸣放意见箱和接待站,工作组和社委及时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除未摘帽子的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外,其余都可以参加鸣放。鸣放的内容,先近后远,先外后内,先浅后深,先一般的问题后重要的问题。鸣放意见由口气轻到口气重,由转弯抹角到直接了当,由轻描淡写到深挖猛追。根据鸣放情况,将各部分人员分成四类。积极分子是党、团员、社队干部以及贫农、下中农中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能分清大是大非的人;中间分子是基本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但表现不很积极,思想模糊,动摇不定的人;落后分子是对共产党有意见,不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不满的人;极落后分子是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走社会主义道路,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不满和抵抗的人。经过初定、复定、再定到最后确定,将落后分子定为辩论对象,极落后分子定为集中批判对象。
第二步,在鸣放的基础上,进行初步整改。各工作组、社委对干部群众鸣放的意见进行整理研究后,按轻重缓急,分类排队,进行初步整改。整改方针:凡认为正确、干部群众又要求迫切、且确实阻碍生产的,都要及时坚决整改;对于关系较复杂,需要时间较长,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组织专门小组进行处理;其他诸如生产、分配、经营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意见,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整改的情况都向群众公布。
第三步,开展大辩论。根据鸣放的意见,对提出的合作化、生产经营管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和干群关系、干部作风、粮食统购统销等问题开展辩论。辩论主要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不搞打、骂、斗,允许提反面意见,唱对台戏。每社选择两三个典型开展对象化辩论,逐步引导,开展回忆对比,现身说法,辩论由事到人,逐步深入。很多问题通过辩论,事实更清晰,是非更明了,为后来的系统整改打下了基础。
第四步,系统整改。首先是整党、整团、整干。一是批判和克服党员、干部中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和右倾保守思想;二是解决干部不参加生产劳动,官僚主义和强迫命令风问题;三是清除坏分子,资本主义分子,纯洁组织。同时对在运动中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团员及时作出处理,从贫下中农中培养和挑选干部,充实基层领导班子。其次是调整社队规模。按照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农业社的巩固,便于领导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社队规模。一般是山区社100户左右,丘陵社150户左右。生产队的规模,山区队一般10户左右,丘陵队一般15-20户左右。由社委会、社员代表会进行充分讨论,在广泛深入地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定案。在调整规模中划分社队权限,制定生产规划,实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制,清理财务账目,办理决算分配,处理分社中的具体问题和整风整社中的遗留问题,以及山林入社的经营管理问题等。选出管理人员,党、团、妇、民兵和治安组织也得到了建立和完善。
整风整社运动整改了不少问题,达到了巩固农业社,推动农业生产的目的。但运动中,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的形式,对一部分干部群众进行辩论、批判,存在阶级斗争扩大化问题。
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农村中97.8%的农民加入了高级社,手工业者、船民、渔民和私营工商业者也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但由于合作化的盲目冒进,发展过快,刚建初级社又立即转入高级社,特别是大批互助组和单干农民超越初级社,直接进入高级社,违背了农业合作化互助合作自愿互利原则,加之工作粗糙,思想工作不扎实,部分农民入社不是出于真正自愿。一些地主富农及一部分富裕中农趁机散布谣言,诋毁农业社,还有一些人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不满。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农业社的稳定和生产的发展,一些地方闹起了退社风和粮荒风。在这一情势下,中共中央及时发出《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要求各地围绕合作社优越性、粮食和其它农产品统购统销及工农关系问题,在全体农村人口中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根据中央指示,中共湖南省委在1957年7月作出“以粮食问题为中心,向农民进行一次社会主义再教育,开展一场思想斗争”的决定。根据省委决定,8月2日,中共桃江县委发出《关于立即开展一个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批判资本主义思想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向社员群众讲清楚三个问题:1、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用具体事实作对比,算合作化的好处帐,宣讲社会主义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共同富裕的优越性,大力表扬爱国爱社,积极劳动,勤俭持家,节约用粮的先进社员,批判少数人的资本主义自发思想,坚定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2、在粮食问题上,讲清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批判只顾个人、不顾国家和集体,不把余粮卖给国家、浪费粮食的错误思想和行为,树立交爱国粮、节约用粮的思想;3、讲清社会主义建设的暂时困难和远大前途。县委明确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运动要紧密结合生产、粮食工作进行,主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提高社员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政策,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社、队干部的资本主义思想,除蓄意破坏合作化和粮食工作的,经报县委研究批准可以斗争外,一般在党、团支部会议上或行政生活会上用批评教育的方法解决,不采取群众斗争会和辩论斗争的方式,不采取任何强迫命令和简单粗暴的作法,不打人,不扣人。运动中,主要是组织社员群众进行算账对比,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开展思想讨论,使社员群众认清资本主义思想的危害性,树立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
社会主义教育的中心是粮食问题,因为粮食问题是当时农村中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思想斗争的焦点。通过教育运动推动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工作的落实,确保预征预购任务尽早入库。
运动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坚持说理教育和辩论斗争。以粮食为中心开展大辩论,大家提出问题,通过算账对比辩论是非,每次会议解决一个问题。8月19日,县委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运动的指示》,要求凡具备了三条标准(打退了资本主义进攻;在统购统销、粮食任务、合作化和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错误认识得到了批判和纠正,提高了社会主义觉悟;社员积极出工,增产节约和生产情绪饱满)的乡立即转入第三步。即发动社员制定爱国爱社公约和劳动纪律,订立节约用粮计划,掀起农业生产高潮。未达到三条标准的乡,继续开展辩论,切实有效地解决干部和社员的现实思想问题。同时,突出抓好生产、人民生活的安排和粮食入库工作。
农村社教从解决干部认识问题开始,最后达到使全体农民接受一次全面的、系统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目的。据统计,全县直接受到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的29.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6%,基本做到了宣传教育到户。原有要退社的8867户,通过社会主义教育,有8185户表示不退社了,已经退社又要求入社的133户。在2472户单干户中有589户积极要求入社,原来牵回耕牛、拿回农具,又交回农业社的1405户。全县的社员出勤率由70%提高到85%,143个农业社外流劳动力也回来了。
这次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运动,揭发和批判了农村一部分人的资本主义思想,打击了地、富、反、坏的破坏活动。全县共斗争了2063人,其中地主512人,富农507人,反革命分子116人,流氓分子209人,其他坏分子719人。依法逮捕106人,拘留313人。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促进了农业生产和粮食工作,巩固了农业合作社。但运动中,被辩论的对象主要是对合作化和粮食统购统销有不同看法的干部和社员,尽管运动开始时,作出了不打、不骂、不斗的规定,但实际上打人跪斗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运动中全县被打的533人,导致6人自杀。有些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被当作敌我矛盾处理,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一些干部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作风不仅没有得到纠正,有的还愈演愈烈。
(二审:莫斌监审: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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