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大数据研判!浙江警方打击传销“猎首”专项行动战果显著
洗脑有套路、传销有“规章”,被称为经济“邪教”的传销活动也在升级换代,变着法子害人。昨天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警方打击传销“猎首”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
连过马路也有规定
在为期2个月的“猎首”行动中,湖州警方打掉了好几个传销团伙,而这些团伙同属一个叫“1040阳光工程”的传销组织。
这个传销组织号称是国家支持的“1040阳光工程”项目,谎称这个“纯资本运作”项目有国家、政府暗中支持,现在向社会筹集资金,只有“有关系”的人才能加入这个项目。每个人只要投资69800元,再邀请两位“合作伙伴”,过两三年就可以赚到1040万元。就是这样一个纯粹骗钱的圈钱活动,却让许多人深陷其中,还坚信自己投资的是国家扶持项目,“干着一件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货币流通的大事”。
别看传销组织模式简单,事实上他们的反侦查能力不断提升,传销活动更趋隐蔽、组织更趋严密。湖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连江介绍,以该传销组织湖州吴兴区团伙为例,这个团伙原本分布在江苏无锡和我省嘉兴、余姚等地,2015年初,由于当地公安机关持续打击,他们集体“搬迁”到湖州,选取房租相对便宜、交通便利的吴兴区八里店前村社区作为新的传销地点。为了逃避打击,这个传销组织还专门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来管理传销人员,比如《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对成员平时的作息时间、生活细节,甚至连过马路等都有相应的规定,要求传销人员不扰民、主动到辖区派出所办临时居住证等,还事前编排了一些应对警察、工商上门检查的说辞。
“聚集式”传销被瓦解
“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这类“聚集式”传销,以前通常会因为传销人员逼迫下线“拉人头”而发生非法拘禁甚至致死案件。而在“猎首”行动中,警方发现,此类传销有了新的变化。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海仁在总结此次“猎首”专项行动时表示,我省传销组织犯罪手段呈现出洗脑方式、聚集方式、资金交易方式三方面的转变。
以前,传销组织使用单一化、暴力式洗脑模式,通常把下线聚集在一起进行“填鸭式”洗脑,如果有个别“刺头”则采取棍棒教育。现在的洗脑方式则更为“高端”,采用了多形式、综合性洗脑模式。“大班教学”演变为“小班教学”,甚至“一对一”“面对面”,“教学”内容更趋系统化、专业化,如专门设置了传销活动所谓“合法性”解读及如何对抗执法部门等课程;对新加入者在生活上给予体贴照顾,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温暖,使他们放松警惕,进而利用加入者急于求富的心理,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
传销窝点由以往一地多点分布演化为跨区域设置、多点分布、迁移频繁,且传销人员定期交叉暂住。传销骨干头目也由本地管理转变为异地指挥,分级管理、定期巡查。资金也紧随“时代变化”,由银行柜面转账向网银等方式转化。
这些变化使得传销组织更加严密、传销体系更加多变、传销层级更加模糊、传销人员更加分散,给公安机关发现、查处传销犯罪活动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在这样的现状下,我省公安机关通过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深度应用大数据研判“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首次采用省厅集中研判、市局二次研判、县局精准打击三级联动作战模式,实现首次涉案线索破案率100%,骨干头目无一漏网、传销窝点精准清除、传销网络彻底瓦解,让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省无立足之地。
下一步剑指网络传销
此次“猎首”行动中,全省共破获传销案件及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25起,捣毁传销窝点474个,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头目257名,遣散传销参与人员1286名,有效地遏制了全省“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的势头。
近年来,网络传销形式多样,主要以“购物返利”“消费返点”“网络广告”“网络直销”“网络加盟”“网上基金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互助”等为名,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传销活动,具有跨地域传播、扩散速度快、参与人员众多等特点,极具欺骗性、隐蔽性,已逐渐成为传销犯罪的主流模式,隐患极大。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蔄牛表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会同综治、工商等部门,将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作为今后打击整治传销的重点工作。
一传销主要类型有哪些?
目前,我省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有聚集式传销和网络传销两种形式,“聚集式”传销以投资国家工程为幌子,混淆“直销”概念,欺骗广大群众参与,参与人员多为外省籍人员,这类传销是此次“猎首”行动的打击重点。网络传销形式多样,主要以“购物返利”“消费返点”“网络广告”“网络直销”“网络加盟”“网上基金投资”“股权投资”等为名,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传销活动,具有跨地域传播、扩散速度快、参与人员众多等特点,极具欺骗性、隐蔽性,已逐渐成为传销犯罪的主流模式,隐患极大。此外,以传销的手段开展非法集资等复合型犯罪现象自去年以来日益增多。此类犯罪与传统传销或集资类犯罪相比,利诱性、迷惑性、欺骗性、隐蔽性更强。
二如何识别传销?
传销形式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大家可以重点把握以下三点,这也是公安机关认定传销的主要依据。
1、入门费。以各种名义缴纳费用。即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获得加入资格。只有交费才能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这是传销活动必经的程序。
2、拉人头。即发展下线人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传销组织不论规模大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呈“底大尖小”金字塔型结构(又称“伞形”结构),以加入的顺序、发展人员数量分成不同的层级。
3、团队复式计酬。即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这是传销组织计酬方式的特点。在实践中,我国的传销组织几乎都是按照“双轨制”“五级三阶制”(几何倍增)进行计酬。
三如何防范传销?
要谨慎对待各种投资项目。大家可以通过“一查二看三咨询”辨识各种项目的合法性:
一查,即通过互联网搜索相关行业或公司名称,如有传销等不法活动,往往都有负面报道或网友跟帖。
二看,即看“入门费”“看产品”“看收入”。看是否缴纳“入门费”,传销活动必须要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道具商品”作为加入资格。这是加入传销的必经程序。看有无产品,传销活动基本没有产品销售,即便有产品,其产品质差、价高,且无退货保障,是传销活动的“道具商品”。看收入,正常经营活动主要是依据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给付报酬,而传销活动计酬主要取决于发展“下线”人数及“下线”人员所缴纳的高额入门费。此外,传销等非法活动收入畸高,往往多大于正常投资收益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三咨询,通过上述办法还不能辨别的,广大群众可以尽可能多地搜集相关资料,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咨询,防止上当受骗。另外,警方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身边有传销违法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